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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死亡赔偿标准(河南农民工) [原创 2007-12-26 10:24:02]  删除...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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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一朋友咨询,称其邻居(河南人)在上海打工遭遇交通事故死亡,咨询赔偿标准。笔者通过仔细查询上海市统计局公报数据,得出赔偿标准,供其参考。数据不全之处,还请各位网友批评指正。

 

一、城镇户口赔偿标准(以上海市2006年标准):

1、死亡赔偿金: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645 ×20=372900

2、丧葬费: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235×6=13410

3、被抚养人生活费:

上年度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14762元×〔(18-2)年/2+(2/4)×20年〕=280478

总计:666788元

二、农村户口赔偿标准(以上海市2006年标准)

1、死亡赔偿金: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213 ×20=184260

2、丧葬费: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235×6=13410

3、被抚养人生活费:

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006元×〔(18-2)年/2+(2/4)×20年〕=152114

总计:349784元

三、农村户口赔偿标准(以河南省2006年标准)

1、死亡赔偿金: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261.03元×20=65220.6

2、丧葬费: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:9534元/年×6/12月=5797

3、被抚养人生活费:

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229.28元×〔(18-2)年/2+(2/4)×20年〕=42356.32

总计:113374.92元

分类: 法律 教育
所属版块: 天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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